台灣團結聯盟主席黃昆輝於2010年向中央選舉委員會提出「你是否同意政府與中國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簡稱ECFA)」公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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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中選會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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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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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行政訴訟控告中選會處分不當。
今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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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公投提案主文與理由相互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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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提案內容涉及租稅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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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提案不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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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駁回並無不當等理由判決黃昆輝敗訴;黃再提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日下午判決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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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昆輝敗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