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男與妻子離婚後又再結婚,
高解析噴印機
,張男近日訴請法院確認2人婚姻關係不存在。理由是第二次結婚登記沒公開儀式也無證人,
平價服飾
,但法官仍判婚姻關係存在,
護腰墊
,離婚也無效,
整理盒
,因職業證人承認沒親自確認兩人離婚真意。張男與妻結婚26年,
清潔公司 桃園
,在民國92年協議離婚,
進口椰子汁
,從報紙廣告找到陳姓父子當職業離婚證人,
男內褲
,到戶政所辦離婚登記,
關鍵字優化
,陳姓父子各收2千元證人費。張妻事後認為不妥,
影印輸出
,再要求張男與她結婚,找1名朋友當證人蓋章,到戶政所辦結婚登記。但最近張男想離婚,指民法修正前結婚仍需有公開儀式和兩人以上證人,他與妻的第二次結婚無公開儀式,僅1名證人,應屬無效結婚。但張妻向法官說,因發生車禍需賠償對方,丈夫以官司會連累家庭要求辦假離婚,才找職業證人簽名,她沒離婚真意,假離婚後仍共同居住,後來車禍官司解決,才再辦結婚登記。台中高分院法官表示,職業離婚證人未親自確認雙方離婚真意,依民法規定離婚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