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羅姓男子看準兩岸蓬勃商業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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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9年起和友人經營地下匯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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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避正常換匯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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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所得金額超過1500萬元。因羅男用來從事匯兌的帳戶另外涉及詐欺案遭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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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向宜蘭地檢署聲請解除警示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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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意外被查出非法匯兌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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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由新竹地檢署依違反銀行法起訴。有公危前科的羅姓男子6年前開始提供帳戶給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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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人民幣換匯新台幣平台使用。手法為大陸民眾持大筆人民幣存入當地指定帳戶,台灣端再以雙方議定的匯率,從台灣方支付相對應的新台幣,以此規避台灣銀行法規與限制。羅男用來操作地下匯兌的帳戶,在民國99年底因故捲入詐欺疑雲,帳戶遭宜蘭地檢署列為警示帳戶凍結,羅申請解凍時遭檢方發現匯兌犯行,案件轉由新竹地檢署進一步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