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玩槍走火 消防隊員遭友擊斃

據波士頓環球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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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州史東罕鎮(Stoneham)24歲消防隊員艾瑟頓(David Ather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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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晚約11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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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23歲的友人歐康納(Patrick O`Connor)在家中邊喝酒、邊把玩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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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手槍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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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瑟頓遭子彈擊中胸部,當場身亡。子彈是由歐康納擊出,根據他的證詞,兩人當時把手槍傳來傳去,並作勢把槍口指向彼此。歐康納被警方以過失殺人等罪逮捕。兩人皆是麻州國民警衛隊成員。據環球報報導,歐康納原本對到場的警方謊稱艾瑟頓自己誤擊。之後坦承是他開的槍,但他不知道槍內裝有子彈。艾瑟頓與歐康納是自幼就相識的多年朋友。艾瑟頓在臉書上,把歐康納列為「弟弟」。歐康納也把在艾瑟頓在消防學院結業典禮上拍攝的相片,貼在自己臉書上。該鎮消防局局長葛拉夫頓(Matthew Grafton)表示,艾瑟頓是今年2月11日新進的消防隊員。艾瑟頓的父母早亡,葛拉夫頓說,該局會盡其所能為他辦理後事。新罕布夏州認證槍械華人教官Brian Tian說,雖然不了解該事故的細節,但是當事人違反了「不能在用槍前和用槍時喝酒」的基本安全守則。「槍和酒是永遠不能在一起的」,他說。他也指出用槍的安全規則,包括槍口不應指向人或不想摧毀的目標;除非準備射擊,手指不能放在扳機上;所有的槍,不論是否上膛,都應當作上膛處理。他提醒向朋友秀槍的槍枝主人,不但要把彈匣卸除,還要把槍膛中可能尚存的一發子彈撤除,才算安全,「很多事故就出在這一顆子彈上」。而且,即使槍膛確實已沒有子彈,還是要「當作有子彈」,和遵守所有用槍安全規則。從事槍械教學和戶外產品設計工作的Brian Tian說,現代的槍枝在設計、製作上都很周全,除非違反安全規則及不當使用,想出事都不容易;也認為把槍枝當玩具、耍酷等態度都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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