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人將發票轉供他人使用 會受罰

財政部提醒,

名片 台北

,營業人將統一發票轉供他人使用,

高雄居家清潔

,除通知限期改正或補辦外,

天然椰子水

,還要處新臺幣3,

牛樟芝三萜類

,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未改正或補辦者,

網購

,得連續處罰,

護腰墊

,並可對其下停止營業禁令。
國稅局即有一宗案例,

椰子水功效

,甲公司將領購的三聯式統一發票轉供乙公司使用,經國稅局查獲,裁處罰鍰3,000元。
雖然甲公司主張其委託報稅代理人申購統一發票時,因事務所人員作業疏忽,誤將乙公司申購的統一發票交給甲公司使用,甲公司本身並無過失等理由,提起行政救濟,但亦遭行政法院判決敗訴。,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FB粉絲團經營
購物網站租用
客製化網頁
關鍵字優化
專業社群行銷
網路行銷達人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自然排序
關鍵字如何操作
網路行銷
漸進式排名
SEO
專業網頁設計
排名系統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
台中行銷達人
SEO優化
行銷達人
系統建置
網路代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