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是個剛畢業的社會新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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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頭上資金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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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又認為長期投資能夠增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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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了幾家大型績優股的零股。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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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透過手機App訊息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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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有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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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陸續召開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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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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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想知道他大概什麼時候會收到開會通知書,以及收到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後,又有哪些事項需要特別注意?投保中心指出,依照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股未達1,000股股東,股東會召集通知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在王先生都是購買零股的狀況下,可能不會收到開會通知書,但如果王先生有需要或想要出席股東會時,則可以向發行公司或其股務代理機構申請補發。一般而言,上市櫃公司股東會,依規定應於股東常會開會30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15日前,將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監察人事項等各項議案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寄發股東會開會通知書紙本給股東。議事手冊及前項會議補充資料亦應於股東常會開會21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15日前,將檔案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投保中心也提醒王先生,如果想要知道公司股東會將會討論那些重大議案,除了可經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取得開會通知書電子檔外,也可透過由公司或其股務代理機構所寄發或補發之開會通知書上所載召集事由獲得相關訊息。另外,上市櫃公司如有選任或解任董事、監察人、變更章程、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有關公司為營業或財產重大變更之行為、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以發行新股分派股利、將法定盈餘公積或資本公積撥充資本、私募股權性質有價證券等議案,均須列舉於股東會通知書上之召集事由中,而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故王先生在收到股東會開會通知書時,也可由通知書所載的召集事由中獲悉該次股東會擬討論的重大議案,並藉以判斷是否親自出席股東會。要特別注意的是,依經濟部函釋,股東得於股東會以臨時動議提出減資議案而進行決議,所以如果公司未於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召集事由載明將討論減資議案,仍可能經由臨時動議就減資案進行決議;另針對其他議案,議案內容也可能經過修正後通過,開會通知書及議事手冊所載議案內容未必是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之版本。投資人保護中心成立於民國92年1月,係依投資人保護法設立的財團法人,主要業務為投資人對證券期貨事業之申訴或調處,並對不法事件發生時研議受理團體訴訟位投資人爭取權益,投資人可電02-27128899或書面方式洽詢。網址:www.sfipc.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