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引論語 「母酗酒」仍應奉養

江姓婦人指兒子不但不扶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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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罵她「為何不去死一死」;兒子反指母親酗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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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婦氣得告兒子要求返還房子。法官審理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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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未盡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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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引論語「子游問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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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勸為人子女須以恭敬的心扶養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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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與養動物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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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兒子敗訴。
江婦指出,前年底她的兒子說要養她一輩子,她才將新北市板橋區近千萬元的房子贈與給兒子;未料,去年八月,她的存款用完了,兒子不但不給她生活費,還把她趕到頂樓鐵皮屋獨居,經常罵她「為何不去死一死」、「妳死了我也不會送妳」。
江婦說,鐵皮屋沒冷氣,夏天高溫難耐,沒瓦斯爐具、電視,她三餐不繼,只能靠出嫁的女兒接濟。
兒子反指母親酗酒,酒後情緒控制不佳,且是母親不願與他同住才搬到鐵皮屋,他擔心母親酗酒,才不願多給錢。過年他包紅包給母親,母親拒收還把錢撒在地上,如今遭誣指不孝,非常冤枉。
法官履勘發現江婦住的鐵皮屋凌亂,冰箱食物不多,多已過期,也未裝冷氣;反觀兒子的住處,乾淨明亮,布置溫馨,兩間房子有如天壤之別。經傳喚江婦女兒等人作證,證實江婦多靠出嫁的女兒接濟,兒子每月才給三千元到五千元,低於日常生活水平,江婦難以維持生活,認定江婦兒子未盡扶養義務。
法官在判決書引用「論語為政篇」記載,子游問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有能養,不敬,何以別乎?」意指現代的人對父母的孝,以為能養活父母就好了;若沒有以恭敬的心扶養父母,那麼與養狗、馬等動物又有什麼分別?
法官認為,縱使江婦酗酒,江婦兒子應帶母親到醫院治療;她拒收紅包,也可以把紅包錢存入母親的帳戶,不能以母親酗酒等理由拒絕扶養,判兒子應返還房子給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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