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姓超商店員值夜班時遇到持菜刀搶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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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滿廿歲的他被迫打開收銀機任由洗劫;搶匪逃逸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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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嚇到躲進倉庫哭泣整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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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超商「擺空城」。法官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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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姓男子強盜惡行讓被害人驚慌失措、不時雙手掩面露出驚恐不安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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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靈受鉅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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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判十年六月徒刑。
「他靠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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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另一隻沒拿刀的手扶著我到櫃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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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我很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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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照做;他拿刀,我不敢反抗,因為我從來沒有經歷過這種事,怕他危害我的生命…」趙姓超商店員的供詞,顯露內心的恐懼。
判決指出,胡姓男子去年九月廿三日晚上十一點多,在新北市瑞芳區偷機車,隨即到七公里外的超商附近觀察,發現僅有趙姓店員上班,用白色內衣蓋住臉,持菜刀架住趙的脖子,威脅趙打開櫃檯收銀機,搶走一千七百五十五元逃逸。
趙姓店員驚嚇過度,擔心胡又回來搶,躲進倉庫嚎啕大哭,直至六個多小時後早班人員上班發現他很驚慌,才知道超商遇劫而報警。警方循線逮捕胡究辦。
胡姓男子在警局和地檢署偵查時認罪,到了法院開庭卻大聲喊冤,主張監視器畫面裡的人不是他,堅稱當天他服用過量安眠藥還喝酒,且路上都有監視器,警察只憑個人想像就將他入罪。但法院查出案發後胡騎快車被員警攔下,因當時機車尚未報失,讓他離開,直至接獲強盜報案,鎖定搶匪機車車牌,才確認是胡所為。
犯加重強盜罪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審法官認為他的行為造成超商店員心靈重創,強盜部分重判十年,機車竊盜判刑十月,合併執行十年半;他上訴,被高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