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猝死 管理員不起訴

在基隆監獄基隆分監服刑的林姓受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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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5日下午因身體不適而後休克死亡。林姓受刑人家屬控告范姓、倪姓管理員及陳姓戒護科科員涉嫌業務過失致死。基隆地檢署偵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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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3名被告並無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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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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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建議矯正署應速謀解決監獄假日醫護人員不足的問題。
處分書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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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受刑人的父親指基隆監獄基隆分監1月15日下午值班的陳姓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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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接獲值班管理員報告林姓受刑人身體不適;明知當天是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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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監內無醫護人員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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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即時戒護林姓受刑人就醫。范姓管理員值班時疏於注意林姓受刑人身體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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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遲延開啟舍房,戒護林姓受刑人就醫。具護理師資格的倪姓管理員未在林姓受刑人昏迷時,立刻在舍房內急救,導致林姓受刑人送醫後不治,3人涉嫌業務過失致死。
3人應訊時皆否認業務過失致死。檢察官調查認為林姓受刑人當天雖在下午3時許,因身體不適而昏迷,但經休息、觀察過後恢復意識。5時許林姓受刑人在舍房內抽搐,范姓管理員發現後有立即通報中央值班台,具護理師資格的倪姓管理員立刻入舍房急救,陳姓值班科員隨後指示戒護送外就醫,前後僅約10餘分鐘且符合規定,動作又連續、緊湊,沒有任何輕忽怠慢等不當延滯。
法醫解剖報告也指出,林姓受刑人是代謝性休克併心因性休克而自然死亡,因此予以不起訴。
不過,檢察官發現監獄假日醫護人員數量不足,造成戒護人員面對收容人身體突發之緊急狀況,無法兼顧戒護與生理照顧,建議矯正署速謀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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