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都管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最近踢到鐵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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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大陸影音串流業者愛奇藝、樂視網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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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主委石世豪在立法院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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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OTT(透過互聯網提供應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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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傳輸台灣法律無規範。面對立院砲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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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亡羊補牢動員各部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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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這些業者有無「分公司」或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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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拿什麼法來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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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找人頭依違反「陸資來台辦法」罰錢,依舊苦無對策。看到這些反應,就知道政府面對物聯網時代茫然無知,全無準備。OTT不是新東西,在大陸,基本上是視同電視業者,實施牌照制度控管。我們呢,如經由電信商網路,NCC管;未經「公共電信網」,純走網際網路,以目前廣電三法設計就是沒法管;一旦內容色情、暴力、版權爭議,那交司法管;涉及公司,歸經濟部管;涉及付費機制,由金管會管;電視落地才交文化部管。OTT就是新迸出來的孫行者,不曉得能怎麼管。不過是個「互聯網影視服務」,政府就手足無措,更別說物聯網時代可能衍生的各種商業模式與服務,像Uber,像各種APP服務,物聯網時代的特質就是「跨界、融合、連接一切」,創新腳步一日千里,而我們政府完全是上個世代的官僚體系,面對層出不窮如變形蟲般的「物聯網企業」和服務,真的就像滿清末年看到洋槍大砲般的顢頇。君不見,上世紀的廣電三法修正案還擺在立法院,剛設計已過時的「匯流五法」還在行政院審查,更不知那個猴年馬月能排得上國會議程,這樣政府牛步怎麼跟得上物聯網的光速?不過,千萬別小看立法院,這個會「叫國安局長管憲兵」的國會什麼都不會,但搞「反壟斷」、「反陸資」,閉關自守它最會。立法院會吵降低有線電視費率,為特殊利益護航,就是不會為文創產業建立公平環境,鬆綁法律,提供奧援,讓文創產業孤軍奮鬥,嗷嗷待哺,再加上紅潮、韓潮來襲,產業界哀鴻遍野。這些弱智立委除了會拿錢喝紅酒說空話打電動,有誰真正知道什麼是OTT?把責任都推給國會也不公平,NCC成立十年了,整個廣電傳播環境就是每況愈下,慘不忍睹。大陸總動員在推「互聯網PLUS」國家政策,我們行政院再怎麼丟錢,就光會推硬體做半導體,就是創造不出物聯網「新台潮」。小英說要挺物聯網組國際隊,壯哉斯言,請先敲開政府的僵化腦袋,至少先做些物聯網基礎建設,再看看有沒有智慧,跟得上已兵臨城下的物聯網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