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家珠寶行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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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給深圳的客戶快遞兩塊24K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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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客戶收到一只空箱子。黃金每塊都有一公斤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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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價值有68萬多元。錢江晚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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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珠寶行投的是普通快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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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費不過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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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價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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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公司只答應賠2000元。
此案經手杭州和深圳兩地警方,但無法查實黃金丟失。珠寶行控告合作多年的快遞公司,這個案子昨日判決,判定快遞公司不需承擔責任。
報導指出,整個案子爭議點是:投遞的到底是不是黃金?快遞公司有沒有妥投?是否要承擔違約責任?珠寶行表示和快遞公司合作了七八年,對方不可能不知道投遞的都是黃金、翡翠等貴重物品。但快遞公司認為,上法庭就按證據來,雙方是有協議的。
快遞公司指的協議有幾點核心:一個是寄件人要如實申報所寄物品,二是如果要賠償,就按當初的保價。
據報導,珠寶行當初在運單上填寫的是「金屬飾品」,投保價值為2000元。珠寶行說,黃金價格透明利潤很薄,所以寄的是普通件,不寫「黃金」,是擔心誘惑經手人員。
而從法律上來看,珠寶行快遞費加保費一共才付了48元,雙方「合同」約定的又是投寄價值2000元的物件,如果現在要快遞公司承擔68萬元風險,也是責任權利不對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