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表示,
,遠雄建設子公司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102年4月30日召開股東會,
,相關重要決議事項,
,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2條第1項第18款情事,
,惟該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
,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萬元,並函知該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