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男子與黃姓女網友相約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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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穿著短裙、絲襪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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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材苗條;劉騎車載「黃女」去旅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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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中發現「她」根本是黃姓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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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嚇得載著黃的皮包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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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侵占。劉在警方上門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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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裝有按摩棒等財物的皮包歸還,檢方處分不起訴。
卅多歲、單身的劉姓男子,與黃姓男子(四十多歲)在網路上認識,雙方很聊得來;由於黃的暱稱、相片與聊天用字都相當女性化,劉一直以為對方是貌美女網友。
今年四月初,兩人相約在新北市板橋區首度見面。當時劉見對方穿高跟鞋、短裙,外形豔麗,喜不自勝。兩人相談甚歡,約定到旅館「深入瞭解」,但劉騎機車載對方前往時,雙方肢體有較親密的碰觸,劉突然驚覺後座載的是男人。
劉感到相當恐懼,騎到一半,靈機一動請對方幫他買飲料,再等黃進入超商時,立即逃跑;黃回到馬路邊發現劉不見蹤影,致電也無人接聽,想起皮包還在機車置物箱內,報警並提告侵占。
警方循黃提供的資料找上門,劉姓男子立即將黃的皮包歸還,表示他沒有碰裡面的東西;警方清點包包內三套按摩棒用品、平板電腦、衣服五件,與黃報案時的財物相符,但仍將劉依侵占罪嫌函送法辦。
檢方偵訊時,劉供稱當天察覺對方偽裝成女性,還要跟他去旅館才嚇跑,並沒有要侵占皮包;檢方確認皮包財物絲毫未少,認定罪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