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次長林慈玲昨天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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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土地徵收審議程序將更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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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徵收案將先組專案小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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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擬意見後再提土地徵收審議會審議;專案小組也可決定是否進行現場勘查、聽取相關人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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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建議舉行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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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強化民眾參與機制。
日前大埔案自救會提出廢除區段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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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政府官員全部退出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等訴求;內政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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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區段徵收存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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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段徵收土地所有權人除可領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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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選擇領回土地、共享開發成果;為確保公共利益與經濟發展,促進土地合理使用,並兼顧民眾財產權益,「區段徵收制度不宜輕言廢除」;但為避免被濫用,將以更嚴謹、審慎態度審認區段徵收的公益性與必要性。
另為使土地徵收案審議更周全、嚴謹,確認土地徵收的公益性與必要性,未來土地徵收審議案,對於都市計畫擬以區段徵收開發案件,以及特定興辦事業計畫、卅公頃以上大面積徵收案,將參考現行都委會與區委會審議模式,組成專案小組先審查。
至於民間訴求徵收前均需舉行聽證部分,內政部表示,依現行規定,需地機關於公聽會階段即須評估興辦事業的公益性及必要性;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即使經行政院核定為重大建設須辦理徵收,若有爭議,也應由中央主管機關先就其事業計畫舉行聽證;如果土地徵審小組認為仍有必要,再由內政部舉行聽證;至於「有爭議」的認定,「凡徵收範圍內所有權人持有異議,即得適用」。
土地徵收審議小組成員部分,內政部指出,目前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代表委員人數已逾徵審小組成員二分之一,為了解興辦事業確實內容及概況,仍須有政府機關代表參與,提供法律見解及相關部會意見,以使徵收審議更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