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購買預售屋預繳的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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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區管委會成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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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應交給管委會。但北市議員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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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木柵的嘉新攬月樓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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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泥建設不僅預收管理費偏高,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社區管委會成立後也不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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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同侵占。
北市府消保官潘宏政表示,該預售屋建案管理費預收款的確偏高,建商又未盡速移交管理費給管委會,契約內容也違反公平互惠原則,若住戶提告,契約恐無效。
嘉泥建設特助李有足說,包含建商保留戶在內的管理費,會依契約規定,待公設點交完成,就會移撥管委會。
潘宏政則要求建商盡速移交管理費,否則不排除發布消費警訊,提醒消費者。
為應付預售屋交屋前的管理費用,建商多會預收3至6個月管理費,作為社區包水電費等經常性支出經費。
議員李慶元昨天舉辦記者會指出,木柵政大花園攬月樓交屋時,建商已收取12個月管理費,包含已出售的19戶與13戶建商保留戶,每坪每個月100元,共約168.8萬元。
嘉泥建設經理闕宗翰說,點交完成前,可能仍有公設維護費用要支付,當初契約才規定完成公設點交後,才移交管理費;至於公設缺失,已積極改善。
對嘉泥說法,建管處技正學進隆表示,嘉泥說法不妥,但爭議屬私權糾紛,公權力很難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