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租(5871)23日代子公司仲利國際租賃公告,
專業影印店
,將增資其子公司仲利國際貿易(上海)人民幣1.158億餘元。
中租公告指出,
日文翻英文
,累積仲利國際租賃持有仲利國際貿易(上海)實收資本額的100%,
葛森療法
,金額為人民幣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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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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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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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潤電力昨(22)日公布,
,與華潤燃氣合併組成「華潤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一案被小股東否決。不過兩家公司股價未受影響,
,華潤電力收報港幣17.74元(約新台幣68.44元),
,漲幅5.22%;華潤燃氣收報19.54元(約新台幣75.38 元),
,漲幅1.88%。
財華社、新浪財經報導,
,華潤電力昨天上午召開股東特別大會,
,表決日前提出的與華潤燃氣合併方案,
,只有35.85%股東贊成,
,反對票高達64%,合併案未能通過。根據收購及合併守則,華潤電力12個月內不能再提出合併建議。
華潤電力與華潤燃氣5月初公布計劃將華潤燃氣轉為華潤電力的全資附屬公司,華潤燃氣從香港聯交所下市,華潤電力則易名為「華潤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合併以換股方式進行,不涉及任何現金,每100股華潤燃氣股份可以換取華潤電力97股股份。
消息傳出後,華潤電力股價顯著受壓,反映出部分投資者不認同合併方案,加上公司近日備受負面消息困擾,股價跌勢加劇。自5月初合併方案公布至7月19日為止,華潤電力累計跌逾30%。
分析師指出,合併計畫遭到股東否決早在意料之中,否決後反而會對股價帶來正面效應。他分析,兩家公司涉及的業務不同,合併後不會產生很大的效應,對各自的獲利幫助也不大。
而且,新公司和新業務會產生一定風險,對股東而言,合併可能造成每股獲利減少。
出席華潤電力股東特別大會的小股東表示,不擔心近期的負面消息會影響公司,對華潤電力仍有信心。,
哥哥瑞吉(Reggie Rose)一席砲彈式發言,
,讓養傷中的「飆風玫瑰」羅斯(Derrick Rose) 一個頭兩個大,
,昨天還被高層約談10分鐘後,
,緊急發表聲明哥哥的發言與自己無關。
瑞吉身兼羅斯的經紀人,
,昨天向ESPN抱怨起公牛消極補強令人沮喪,
,「你們(球團) 有任何動作或交易想讓球隊變得更好嗎?大家都知道要拿冠軍就要擊敗熱火,
,但你們有為季後賽找來什麼球員嗎?」
瑞吉還提到,
,公牛滿心期待羅斯歸隊,
,根本不是為了爭冠著想,而是盼望他的歸隊能帶來更多票房,「羅斯歸隊的理由是冠軍或票房? 現在,我才不相信是為了冠軍,在NBA裡的每件事都是為了賺錢。」
這席話傳到球團耳裡,當然不是滋味,副總裁帕克森(John Paxson)和總管佛曼(Gar Forman)連忙找來正在場中練球的羅斯,直接就在走廊上聊了10分鐘,了解他真正的想法。
隨後,羅斯透過球團發表聲明稿:「我一直都認為公牛的目標和我一致,就是為這座城市帶來另一座冠軍。」
帕克森也表示,球團與羅斯一直有著良好的溝通,從來沒有從他口中聽到類似的話。總教練錫柏杜(Tom Thibodeau)則說,羅斯兄弟向來相當親近,為弟弟擔憂不難理解,「我們也一樣關心羅斯的健康,所以這並非新鮮事,瑞吉只是發表了他的意見。」
羅斯的傷勢狀況逐步好轉中,但目前還是沒有明確的歸隊時間表,錫柏杜表示:「當他準備好了,他就會回來。」羅斯則提到,歸隊前的最後一關考驗,將是自己能否找回以往的爆發力快攻灌籃。,
印度奧會因貪汙嚴重,
,加上主席選舉公平性受到質疑,
,遭到國際奧會中止會籍,
,索契冬運印度選手只能以獨立身分參賽,
,昨天印度單人雪撬名將卡沙凡,
,大力批評印度奧會讓選手蒙羞。
現年32歲的卡沙凡,
,從16歲起就開始參加冬運,
,是印度5朝元老。他曾獲得亞洲杯二連霸,並保有亞洲單人雪撬最快平均速度134.3公里的紀錄,但他在可能是職業生涯最後一次冬運,卻無緣插上國旗參加。
卡沙凡相當憤怒,他說:「這是一個很令人難堪的局面,印度投入了很多資源在運動項目上,但最終都進了貪汙的政府和官僚系統,這是非常可恥和可悲的。奧運的本質在於為國爭光,我對全印度運動員都不能插上國旗參賽感到羞愧。」
奧運會每年幾乎都會有獨立參賽的選手,獨立參賽的原因很多,最常見的原因為該國剛獨立,尚未取得聯合國會員國資格,包含2000年雪梨奧運的東帝汶,上屆倫敦奧運的南蘇丹、荷屬安地列斯等。
另一種情況如同印度,最有名的是1992年巴塞隆納奧運的南斯拉夫,南斯拉夫當時因受到聯合國制裁,選手只能以獨立身分參加奧運會。當時獨立不久的克羅埃西亞、斯洛維尼亞、波士尼亞等國選手,也以獨立身分參賽。,
監察院調查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時期,
,台共及相關人物史料散落各機關案,
,要求國防部清查相關檔案。監院昨天指出,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已決議,
,將對謝雪紅、蔡孝乾等三七九件原始檔案降、解密,
,並移交檔案管理局典藏、開放使用。
調查此案的監委周陽山、李炳南表示,
,將繼續要求相關機關全面檢視相關檔案,
,藉史料公開以明瞭真相,
,撫平歷史傷痕,
,並讓國人對史實有更全面、客觀的認識與理解。
監察院指出,監委要求國防部清查二二八事件前後時期共黨黨人相關檔案後,經國防部案卷管理中心、總政戰局、軍事情報局、後備司令部及史政編譯室五單位清查回報,軍事情報局現仍存有八卷四一九件相關檔案,其中謝雪紅部分有兩卷二五○件、蔡孝乾部分有六卷一六九件。
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軍事情報局現仍保存的二二八事件前後及白色恐怖時期共黨黨人相關檔案,應逐卷逐件檢討有無必要永久保密,在不危及國家安全範圍內,逐一解密,讓歷史真相還諸於世。,
一八五四年成立的舊金山中華總會館廿五日召開商董月會,
,以一票之差通過臨時動議,
,撤下懸掛已久的中華民國國旗。台北駐舊金山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傅正綱表示,
,當天動議僅獲簡單多數支持,
,依照中華總會館的章程並不算正式通過。
自美國和中共建交以來,
,舊金山中華總會館為了掛旗爭論了數十年,
,也有人私自將大樓頂樓的中華民國國旗拿下。保衛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的商董和主席,
,曾提出議案永遠效忠中華民國。
中華會館廿五日召開商董月會上,
,寧陽總會館商董黃楚文舊事重提,
,提出動議要撤下大堂的中華民國國旗,再度引起激烈爭辯,黃楚文提出撤旗的五大理由,主要是會館為美國民間組織,不應涉及政治。總董黃榮達堅持速戰速決,由商董投票作決定,最後以廿一票贊成、廿票反對、一票棄權通過。投票前有商董和主席警告投票沒有依照總會館章程,日後一切法律責任由黃榮達一人承擔。
台北駐舊金山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傅正綱表示,依照中華總會館的章程並不算正式通過。他說:「中華總會館一直有部分立場偏左的商董,他們會提出這樣的議案並受到支持並不奇怪。我只能說這是一個趨勢,但我們不樂見這個趨勢的發展。」,
經濟學家林毅夫昨天在廈門表示,
,在後發優勢的帶動下,
,中國經濟未來廿年仍有平均每年百分之八的增長潛力。他認為,
,中國若保持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之勢,
,到二○二○年人均收入水平或達到一點二七萬美元,
,邁入高收入國家行列。
中新社報導,
,林毅夫昨天在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的主旨論壇上表示,
,中國經濟水平的提高、成為高收入國家不僅意味著全世界高收入國家人口翻一番,
,還有助於在產業轉移的過程中,
,幫助一些欠發達國家和地區實現工業化、現代化和經濟騰飛。
這一過程類比為日本在上世紀六十年代經濟起飛後,將附加值比較低的勞動密集產業轉移到「亞洲四小龍」(香港、新加坡、南韓和台灣),助力實現其經濟快速發展。
他進一步指出,考慮到中國目前在製造業領域雇傭的勞動力高達一點五億人。當這其中很大一部分產業轉移到包括非洲、南亞、拉丁美洲等的發展中國家後,能為當地提供「複製」中國過去卅年快速發展奇蹟的機會,實現「百花齊放春滿園」的理想。
在同日的「林毅夫專場」論壇上,林毅夫就大陸經濟增速出現兩年多的逐季下滑指出,體制機制的問題固然存在,但經濟持續長時間下滑的主因在外部,受國際經濟發展周期影響。,
繼台商盼望多時的「海峽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定」2月1日正式生效,
,大陸官方2月20日公布並自當日起實施「台灣投資者經第三地轉投資認定暫行辦法」。其主要為了落實兩岸投資促保協定,
,保護台灣投資者合法投資權益,
,鼓勵台灣人赴大陸投資,
,促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
,對台灣投資者定義予以規範。
兩岸投資促保協定的生效,
,提供台灣投資者更穩定、制度化的投資環境,
,促進雙邊投資成長;提供台灣投資者相關權益保障,
,包括投資者與其眷屬、台幹的人身安全、經營權、財產權、投資爭端解決等。
其中台灣同胞最關心的人身安全方面,遭限制人身自由應於24小時內通報,於兩岸投資促保協定中以「共識文件」呈現,經海協會副會長鄭立中說明共識文件也有拘束力,投資者安全有妥善保障。
至於投資爭端解決方面,先前透過第三地投資轉投資的台商必須先取得大陸官方正式認可的台灣投資者身份,如遇到投資爭端,才得適用兩岸投資促保協定中關於投資爭端解決的保護規定。
此次暫行辦法規定,獲得轉投資認定的台灣投資者如遇到投資爭端,援引兩岸投資促保協定中關於投資爭端解決的規定,向大陸的兩岸投資爭端解決機構申請調解解決,應提交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轉投資認定證明和加註「台灣投資者經第三地轉投資」的轉投資企業外商或台港澳僑企業批准證書。
同時,台灣投資者以其直接或間接所有或控制的第三地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作為投資者(簡稱第三地投資者)在大陸投資設立企業(簡稱轉投資企業),可提出申請,將該第三地投資者認定為視同台灣投資者(簡稱轉投資認定)。
需特別注意的是,台灣投資者不包括大陸和台灣地區以外的國家或地區的自然人、企業或機構在台灣地區設立登記的海外分公司、辦事處、聯絡處以及未從事實質性經營的實體。
該暫行辦法認定台灣投資者對其轉投資企業所有控制關係標準有四,符合其中一項即可提出申請:
一、擁有第三地投資者50%以上股權;
二、實際擁有第三地投資者的董事會、股東會等權力機構超過半數以上的表決權;
三、有權任免第三地投資者董事會等權力機構半數以上的成員,且第三地投資者的經營決策等事項由該權力機構決定;
四、有權決定第三地投資者的運營、財務、人事等事項。且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台灣投資者在同一第三地投資者中擁有股權、表決權,可合併計算其在第三地投資者中的股權、表決權及相關影響。
台灣投資者申請轉投資認定,應向轉投資企業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報送資料,由大陸商務部會同國台辦、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台辦負責台灣投資者經第三地轉投資認定和管理工作。
為免日後遇到投資爭端措手不及,故建議台商朋友宜提早申請轉投資認定證明,並由商務部門頒發或換發的外商或台港澳僑企業批准證書中標註「台灣投資者經第三地轉投資」。
此外,還要提醒台商朋友的是,在獲得轉投資認定後,發生不符合認定規定的變化時,應及時將變化情況向原出具認定證明的商務主管部門報告,並提交有關變化的情況說明及證明檔。
(作者是上海普世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