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補正去年九合一選舉合併辦理公投所出現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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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今天通過公投法修正草案。但所謂「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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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等於把部分已經鬆綁的規定又強固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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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被民進黨批判的「鳥籠」公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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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試飛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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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準備把「鳥籠」裝回去?對於政院版公投法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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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蘇貞昌言簡意賅地提到3大重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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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公投附身分證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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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偽造死人連署;2,公投可不在選舉日舉行,避免投票大排長龍 ;3,公投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不能違反人權公約。 這3大修法方向雖可肯定,只是「魔鬼藏在細節裡」。首先,去年發生「死人連署」或虛偽連署等弊端,固然應該設法防杜,但連蘇貞昌也承認,當初會免去連署時需檢具身分證影本的規定,主要是因公投門檻非常高;2006年內政部為了便民才作的修正,如今又回復,不無走回頭路之嫌。再者,政院版修正草案規定,連署人除了檢具身分證影本,還要提供聯絡電話,從保障個資漸成國民習慣的今日來看,已經不可思議,更別提身分證影本還有更多個人資訊,若被不當使用,恐怕還沒行使直接民權,就先面臨個資濫用危機。姑不論個資外洩的法律風險該由誰承擔,民眾一想到僅是連署公投提案,就可能冒著重要個資外洩的危險,難保不會對連署卻步。如此一來,豈非無形中又提高公投成案的門檻?而把加強查驗連署人身分,搞成全民個資危機,難道符合比例原則?至於公投可不在選舉日舉行,雖可避免合併投票大排長龍,但也可能因為分開投票,壓低了公投投票率;而該不該合併投票,全由中選會定奪,也很難避免政治操作。尤其,民進黨政府嘗了去年選舉合併公投的苦果,明年總統及立委選舉,與公投脫鉤幾乎已是「司馬昭之心」,也難脫修法的選舉考量。像這種政治考量下的修法,其實處處可見。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考試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將現行十九名考試委員調降為三名,任期也由六年改成四年,正是「既沒辦法修憲,就修法讓你功能萎縮」的心態。蘇貞昌說,政府絕不允許深化民主的公投制度,淪為傷害台灣民主的工具。但當初公投法被批「鳥籠」作梗,民進黨完全執政後終於把「鳥籠」打開,如今才一次運作不遂己意,「鳥籠」又要關上了?究竟何者是深化民主?何者又是傷害民主?為補正去年九合一選舉合併辦理公投所出現的缺失,行政院會11日通過公投法修正草案。聯合報系資枓照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