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劣油案 陳茂嘉判1年2月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買東西RSSApp粉絲團我的新聞udn family搜尋時尚汽車NBA台灣遊戲國際鳴人堂新鮮事部落格全部願景新聞財經時尚汽車NBA遊戲國際鳴人堂新鮮事部落格元氣話題讀書吧讀小說知識庫電子報基金房地產影音售票網外貿網買東西有設計有行旅捷客聯合文學聯經出版世界日報App 即時熱門要聞娛樂運動全球社會產經股市健康生活文教評論地方兩岸數位旅遊閱讀雜誌時尚汽車購物 重案追緝 意外現場 利字當頭 法律前線 冷暖人間 社會萬象 網搜熱話題 udn / 社會 / 法律前線相關新聞攔酒駕開槍案 朱立倫力挺彰監89收容人 考街頭藝人邱太三:沒良民證 不代表是壞人婦人三貼闖紅燈子慘死 肇事駕駛四度不起訴今逆轉罵聯晚人渣辦報 自由時報記者判4月徒刑高雄員警包庇電玩弊案 6警一審重判7至21年徒刑司機拒復職被調百里遭開除 法官:僱傭關係存在頂新劣油案 陳茂嘉判1年2月分享分享分享留言列印A-A+2016-11-30 03:04聯合報 記者何炯榮/員林報導WhatsApp 頂新總經理陳茂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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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頂新製油公司劣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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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檢方另追查出頂新為使食用油更有豬油香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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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總經理陳茂嘉明知炸豬油商華豐行沒有工廠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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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指示採購人員四度向華豐行的下游慈蓮實業社拿發票報帳;彰化地方法院審結認定陳茂嘉犯下4個違反商業會計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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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罪一罰,各判刑4個月,裁定應執行1年2個月,得易科罰金。昨天下午合議庭宣判,同案被告吳嘉明是頂新業務課長兼採購,同犯4罪,每罪判刑5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個月;慈蓮實業社負責人劉飛局也犯4罪,每罪3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0個月,兩人都得易罰金。彰化檢方在民國103年10月間查獲頂新公司長期向沒有食用油經營許可的越南大幸福公司進口油脂原料,精煉加工後以食用油名義上市販賣,檢察官追出同年2月至10月間,頂新也向彰化縣北斗鎮的華豐行購買現炸的香豬油,讓精煉後的進口油脂更有豬油香氣。檢察官姚玎霖、施教文進一步追出,華豐行沒有工廠登記,工廠內外的環境衛生條件差,陳茂嘉為掩人耳目,涉嫌指示吳嘉明主動聯繫華豐行的下游、慈蓮實業社負責人劉飛局,由劉開立發票給頂新充當進項憑證,掩飾頂新實際向華豐行購買香豬油的事實,涉有違反商業會計法犯行,104年8月4日另案起訴陳茂嘉等3人。彰化地方法院審理時,陳茂嘉辯稱他是總經理,不會注意到這麼細節的事情,也不知情;吳嘉明和劉飛局也都否認檢方的指控,辯稱確實是頂新與慈蓮社有交易,與華豐行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