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星經濟夥伴協定原產地聲明書相關事項生效。經濟部國貿局表示,
台中關鍵字優化
,台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文本中的原產地聲明書(Declaration of Origin)屬貿易法第二十條之三及第二十八條所指「原產地聲明書」。
凡出口貨品屬台星經濟夥伴協定附件3A新加坡關稅減讓表的貨品,
行銷達人
,且符合附件4B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相關規定,
台中網頁設計
,符合資格者可自行簽具原產地聲明書,
網頁設計
,由出口商提供供進口人向進口國海關申請適用優惠關稅待遇,
客製化網站
,該聲明書自簽署日起一年內為進口國海關所接受。,